警告!《O的故事》(The Story of O)描述男女之間的性與暴力虐待十分露骨,對於這類議題與其相關的爭論無法接受者,請勿進入。
《O的故事》是法國著名情色小說之一,作者是Anne Desclos (September 23, 1907 – April 27, 1998),筆名Pauline Réage,是一位法國作家。這本書的誕生背景有一段故事,Anne Desclos當時任職於法國的伽利馬出版社(Gallimard Publishers)並擔任編輯,當時「她」的老闆兼情人Jean Paulhan(已婚)認為沒有女人能寫出一本出色的情色小說,Anne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與對情人的愛意,便以筆名Pauline Réage寫出這本虐戀小說的經典之作,Jean Paulhan看了之後大為讚賞,便著手出版此書。本書並於1975年被改編為同名電影。
《O的故事》出版之後引起極大爭議,毀譽參半,因為爭議太多,作者是何許人也、是男是女一直沒有人知道。直到40年後,Pauline Réage接受紐約客雜誌(The New Yorker)採訪,才承認她就是作者,之後還有一部紀錄片《Writer of O》問世,紀錄了Pauline Réage寫下了這本驚世之作的原因及過程。 1
雖然《O的故事》內容極其聳動,充滿性與暴力,但我認為本書不外處理兩大議題,一是男女之間的權力關係與愛情,二是女性的情慾世界。
「權力」一詞表示有從屬關係,上位者因為持有暴力工具或意識型態權威,而能使在下者服從,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服從。在本書,作者以一種極致的方式—SM(sadomasochism)–展現男性權威,例如皮鞭、陽具,到女性身上的衣飾、項圈、手鍊,女人之間不准說話、不准抬頭看男人的臉,女人只能聽命行事,都代表了男性對女性的絕對權力。不過,女人們也存在弱者的反抗,儘管女人之間不准說話,她們還是會趁男人不注意時交頭接耳,儘管不准抬頭看男人,O總是不禁抬起頭來。
男人之間也存在著權力關係。在城堡內,男性之間有主僕之分,勒內的權威是建立在對O的權威上;出了城堡後,勒內將O交給了兄長史密斯,一開始,史密斯只在自己的住所與O性交,後來,勒西甚至把自己家裏的鑰匙給了史密斯,勒西連在家裏的地位也被佔領了。史密斯上頭還有一位「司令」,這時O的主控權又交替了。O在這過程之中只能任人魚肉,毫無置喙之處。
一個令我大惑不解是,為何O如此甘願、如此徹底地放棄自己身體的控制權,允許男人成為她身心的主人?女性在這本書的主體性究竟如何?究竟女性有沒有主體性?還是只能淪為男性的奴隸?
男人握有絕對的權力,具備主導優勢那是無可諱言的,但如果說女人在這過程中像洋娃娃一樣,絲毫沒有自我意志,又似乎說得太過了。證據就是本書中一直重複出現的論調:O對於自己身體的觀感:她覺得自己是幸福的,因為自己的身體能被愛人如此使用、能被愛人如此專注地觀看,而她的「奉獻」讓她的愛人覺得快樂!這也許是自我意志的喪失,但O用放棄自己的方式來實踐自我,儘管這是一種變態扭曲的方式,這難道不是一種自我意志的展現嗎?
書中描述的女人不只羅西城堡內的性奴隸,還有展現城堡外未受到影響的人。這一部份了展現了相對的多元面貌。例如傑克琳,她是O因工作而結識的女人,O愛戀、仰慕她,並與她發生了性關係。傑克琳在與O的關係中,從頭到尾都展現了獨立自主的力量,傑克琳一開始並不知道O與羅西城堡的淵源,等到O「自豪地」告訴她羅西城堡對她的深刻影響,她下體的鐵環與烙印又代表了什麼意思,傑克琳的態度從驚駭、不可置信到鄙夷。2 傑克琳的獨立也表現在她與勒內的關係,勒內見異思遷愛上了難以捉摸的傑克琳,然而,傑克琳的態度總是若即若離,這讓勒內快瘋了!3 相對於傑克琳的反感,她的表妹娜塔麗不僅喜歡O及她所做的一切,還相當嚮往羅西城堡的生活……。
安妮瑪麗則是另一個極端,她不僅是羅西城堡的擁護者,擔任羅西式訓練的「魔鬼代言人」,O後來身上的鐵環與烙印就是她的傑作。有趣的是,她的角色與其說是SM的受者,不如說是施者:她是鞭刑的執行者之一,但從來不接受鞭打;她會和來她這邊的女人同床共枕,但她的表現更像羅西城堡內的男人,愛撫女人但更享受被女人愛撫。性別的界線在這兒模糊了。
性別意識的模糊不清,象徵著本書所探討的第二個議題:女人心中對於虐待與情慾的感受。到底SM能不能帶給女人快樂?如果可以,又是如何發生的呢?我認為Pauline Réage對這一部份的描述最成功,將女性的情/慾矛盾展演的入木三分、絲絲入扣。O=Object,客體,《O的故事》就是闡釋女/性客體化的過程(或可說是洗腦)。O進入羅西城堡之初,對於圖書館內男人們對她所做的一切,感到「既羞恥又刺激」;O總是受不了鞭打,但在沒有男人佔有她的夜晚,他反而希望鞭子填補她身體的空虛;而在O與傑克琳的關係中,一開始O愛慕傑克琳的不收拘束,她壓根不認為傑克琳應該屬於羅西城堡;然而,漸漸地,O的態度變了,她從與傑克琳的性關係中,體會到勒內和史密斯的快樂,O開始希望傑克琳套上項圈手鍊,體驗她所經歷過的一切。這一切的轉變並非突然發生,而是一種一而再、再而三反覆強化的機制在運行,這完全改變了O,她不僅樂在其中,也希望別人加入她,甚至覺得那些不贊同她的人很奇怪。不過,要強調的是,這個機制的掌控者永遠是男人(不論是生理或心理上的男人),女人只能被動地服從,這樣的性與愛情,對女人來說永遠不可能是平等的。
在一本充滿了描述性虐待的小說,「愛情」究竟佔了什麼位置?O是為了證明對勒內的愛,如同向神明獻上祭品而「貢獻」出她的身體,交出自己身體的主控權,這時的她與其說是性的奴隸,不如說是愛情的奴隸。O認為絕對地服從勒內就是她愛情的極致展示,就算勒內的命令是要她進入羅西城堡,戴上項圈手銬,她也心甘情願,因為這是勒內所希望的;到了與史密斯在一起,O對於史密斯的權威從拒絕(因為她覺得被勒內拋棄了)、默認到欣然接受,因為O希望史密斯能愛上她,因而再次奉獻出自己的身體,最後史密斯是愛上了她,但最後也拋棄了她,O說如果史密斯拋棄她,她就決定去死,可悲的是,因為O以放棄身體作為交換愛情的籌碼,最後也只能放棄生命來表達她所謂的愛情。 4
《O的故事》表面上來看,似乎是一場你情我願的愛情交易,實則不然。從O和勒內步入轎車前往羅西城堡開始,甚至從這場愛情開始,就是一場不對等的交換(exchange)。以性換心,不論就過程或結果而言,男人都保有對其他女人動心/性的權力,而O則只能聽從主人的吩咐,或被動地隨情勢而為,以控制/服從詮釋的愛情,到最後,O不僅失去了身體的控制權,愛人的心也離她而去,最後連生命的主控權都失去了。
O的愛情在我看來不是愛,至少不是我心目中的愛情。「性」也許可以被物化,但愛是最不該被物化的東西。人會變心,愛會變質,但愛情的開始與過程必須立基於雙方平等之上,至少這是應該追尋並景仰的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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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作者背景資料參考網站「讀書公園」吕蕤冰的文章 http://forum.bomoo.com/showthread.php?t=161。電影由拍攝《Emmanuelle》(中譯:愛曼妞)的導演Just Jaeckin所拍。
2另一方面,這也是O對於SM觀感轉化的最佳範例。
3這似乎印證了一個不變的真理:「吃不到的最好。」勒內真是賤骨頭。這樣的男女關係似乎跟現實生活沒有兩樣:當男人無法追到女人,總是一心一意仰望她,直到終於追到手,可能為她戴上定情/訂婚/結婚「戒指」(這是不是跟O的鐵戒指、鐵環很類似?),代表這個女人是他的「所有物」。
4 書的結尾有兩種,一是說O最後回到了羅西城堡,二是說史密斯最後拋棄了O,O死了。電影的結尾略有不同,O送傑克琳到羅西城堡,回到家後躺在史密斯懷裡,畫面特寫了O手指上的鐵戒指,然後O用煙斗在史密斯的手上燙上了圓形圈記,似乎象徵了O對史密斯的「所有權」。